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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4-02-20 13:50:02 来源:网友投稿

火灾事故报告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xx托克托县,建设单位是__国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和监理单位分别是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火灾事故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火灾事故报告4篇

火灾事故报告篇1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xx托克托县,建设单位是__国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和监理单位分别是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承建1#机组、烟囱、1#水塔及地下管网等工程,其中烟囱工程由江都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都建设公司)分包,分包合同于20__年10月10日签订。烟囱工程于20__年10月10日开工,至事故发生时施工至25。7米。

二、事故经过

1月7日中午,江都建设公司烟囱施工人员共计23人,其中,18名人员在烟囱25。7米层施工,4人在24。2米层看护炉火,1人在零米。13时20分许,江都建设公司施工负责人高××发现烟囱西南角处的施工保温棉帘起火,立即喊烟囱上人员撤离,并组织3人到零米救火。托克托电厂消防中队也随后赶到,由于风大,火势蔓延较快,约13时40分,保温棉帘已经烧完。施工人员撤离过程中有4人通过步道安全撤离;9人从脚手架撤离,其中1人从脚手架跳下摔伤致死,2人烧伤致死;5人被困在烟囱顶部,其中3人获救,2人烧伤致死。14时30分,消防队将余火全部扑灭,受伤人员送往253医院救治。

三、应急处置(略)

四、善后处理(略)

五、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xx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xx消防支队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组,2月1日宣布了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

认定火灾事故原因是由于烟囱施工取暖使用火炉管理不善,炉火掉落在烟囱西南侧引燃棉帘,造成火灾。

认定江都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xx国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对火灾事故负间接责任;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对火灾事故负间接责任;河北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火灾事故负间接责任。对以上单位及相关人员给予罚款处理。对相关人员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教训

分包单位:一是烟囱冬季施工现场,采用炉火取暖保温措施本身存在火险隐患;二是由于炉火取暖保温措施是冬季施工常用的保温方法之一,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也是常规性的,不全面,缺乏针对性;三是安全检查不到位,烟囱安全施工管理和检查人员没有对采用炉火取暖保温存在的火险隐患引起高度重视;四是现场施工人员缺乏防火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能力,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

发包单位:一是要加强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分包工程合同管理,依法明确界定合同双方安全责任;三是要加强对分包工程队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保证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预案演练。

七、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立即召开基建安全专题分析会,对基本建设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梳理诊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

(一)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下发《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意见》,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分包工程合同管理,依法明确界定合同双方安全责任;加强资质审查、合同管理及业绩考核,推行安全业绩与工程项目招投标联动机制;强化对分包和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三)强化基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开展消防、交通、机械、安全、措施编制与实施情况大检查,深入查找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并制定防范措施,规范检查重点和标准,使检查真正起到防范作用。

(四)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案例的培训,要把火灾预防和初始阶段的扑救与火场逃生作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火灾事故报告篇2

江南百货总公司:

20XX年6月4日凌晨2时40分,茂南分公司江南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的火灾事故。此次的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该大楼二楼的商品被全部烧毁,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高达350万元,所幸运的是此次的火灾事故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这不仅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资金运转问题,更是反映出了茂南百货大楼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致命的漏洞。

事故发生后,茂南分公司的领导即刻拨打了火警电话,全力地投入抢灾指导工作,并且及时地疏散当天值班的人员。市消防队接到电话后火速的派出8辆消防车,出动了大量的人员奔投救火工作。直至清晨6点,火灾被扑灭。同时,茂南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多次到达现场参加救灾工作,如实地进行现场调查,并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的处理。

经调查分析,造成此次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二楼某个体裁缝在二楼经理同意后,从电路总闸自接线路,由于夜间没断电而导致电线起火。

此次的事故是一次极为严重的事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的困难,蒙受了重大的挫折,也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我们的心情十分沉重。这次事故的发生状况,从根本原因上看,是我们的安全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的缺乏、松懈,反映了我们作风的不扎实,对安全工作抓得不力,在安全生产中管理不严。

经过此次的经验教训,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教育全员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班组、个人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要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资金投向,搞好资金运营,确保商场整体工作高效运转。再者,是降低管理成本:首先要将管理成本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班组、岗位和个人,使商场的每个员工都承担降低管理成本的责任,把市场压力及亏损因素消化于各个环节,使商场员工人人当家理财,真正成为商场的主人。其次要通过层层签订承包协议,联利计酬,把每个班组、岗位和个人的责、权、利与商场的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个人的工资与目标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江南百货大楼的总公司对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已按照法律程序移交给有关部门机关处理,追究其)小编●(责任。并对相关的分公司、公务领导作了严肃的、正确的指导,此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为接受教训,教育全部员工,恳请要求给予处分。

茂南江南百货大楼分公司

二0一X年六月二号

火灾事故报告篇3

为确保各项目部顺利进行以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创建和谐、平安项目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项目领导齐抓共管,营造工程项目员工关心和支持项目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工程项目的正常进度进行。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公司把各项目部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亲自抓,现场安全员、施工员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监理日常消防安全督促检查。

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项目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的系统工程,需要全体项目员工的密切配合。项目部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要确保消防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消防安全教育,是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项目部以消防安全教育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当前各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教育。

1、公司牵头带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业主、监理对冬防工作消防安全工作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是项目重点部位的检查,如食堂、材料堆放、配电设施、员工宿舍、危险材料堆放场所及消防安全预案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工程冬防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予以肯定,同时也针对项目部目前具体情况在安全防范工作方面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力争把项目部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平安项目”。检查后及时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并部署了以后冬防工作的重点,重点是冬季防火等安全工作。

2、项目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贯彻“预防为主、项目各级部门负责、突出消防安全重点、保障安全”的今后工作方针,把日常检查和做好安全防范密切结合起来,利用班组会、黑板报、消防安全教育课、消防图片展示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员工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并防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现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项目部秉承过去工作重点,常规的日常检查。项目部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监理、业主进行各项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项目部在安全防火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防火工作的难度还是较大,项目安全防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不得松懈。

1、冬季风干物燥,现场材料及氧气瓶、乙炔瓶堆放多,现场用电复杂,机械设备多,临边防护局部存在薄弱,安全动态难管理的特点,防火安全工作仍然很严峻,我们项目部还得做到不忽视,不放松。

2、项目部的安全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员工中缺乏生活经验及消防安全知识,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以及临近两节,员工的假日归家心态会忽视安全,这些都大大增加了项目安全工作的难度。

今后,我公司将把各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中之重,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火灾事故报告篇4

20xx年9月11日12时15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生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xx年9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东城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东城安监分局、东城派出所、东城消防大队、东城监察室、东城总工会、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质监站、东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东城岗贝社区等单位组成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记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赛格电子市场1E73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日用百货。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由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给李少波(东莞赛格电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NO:3#24-3),建筑面积97平方米,用于经营电池、充电器产品。

2、事故单位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丰森,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时间:20xx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水暖器材安装、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及设备、办公设备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负责人:龚梅,成立时间:20xx年8月6日,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关系

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总公司,法人:王丰森,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属于总公司。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属于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龚梅,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总公司与分公司注册住所实属一个位置,在同一住所办公。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基本情况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广东省揭西人,身份证号码:。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发货、打单。

2、直接经济损失及周边影响

据初步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事故烧毁电池、充电器一批;火灾蔓延至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铺位,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一批;火灾蔓延上方的住宅,烧损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房内部分家电、家具、床上用品等物品;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一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李海娟在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工作时发现起火了,立即用电话向住在楼上的老板娘羊化报告,说铺里着火了,叫人来救火。三名男员工立刻跑下楼,羊化因为带着小孩,稍后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李汉锋、容创伟、李淑林看到北面铺位西北角位置货架上的电池着火,他们马上拿灭火器到门口,因为当时有电池连续发生爆燃,不敢进去灭火,李海娟因火势太大不敢跑出大门。此时周边的群众也发现火势非常大,伴有爆燃,积极报警和参与救人,后因火势越来越大,只能在外围灭火。之后消防队到场开展救援。最终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及评估

1、企业应急情况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许,东兴花园小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现火情,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朝军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员工和保安人员展开现场施救和疏散人群工作,第一时间安排张军、朝勇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报告火情及位置;总经理助理张军及时致电岗贝社区主任叶灼坤,报告和说明火灾情况。其余到达现场的工程人员、员工、保安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以往组织的消防演习流程迅速开展灭火自救,搬送、铺设水带、连接消防栓、枪头,往起火点喷水灭火。在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已经向火场喷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队到达接管现场后,全面展开灭火工作,期间,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积极配合灭火救援、疏散人群工作,希望尽快浇灭火灾和降低损失。大约半小时后,起火点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门现场救援情况

20xx年9月11日12时18分,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一民宅(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着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东城专职消防队、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队共18辆消防车,9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12时24分到达现场,12时45分控制火势,13时15分火灾扑灭。15时50分,清理火灾现场过程中,发现1名死者。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向阳、东城街道党委书记邓涛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东城街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院、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前往现场处理,并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并呼吁受影响住户听从现场指挥和物业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楼,以免造成次生灾害。

3、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东城街道成立了善后处置小组,各职能部门依照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展开工作。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与死者李海娟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及时支付赔偿金。

目前,火灾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和火灾蔓延至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烧损的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间物品,以及火灾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等损失赔偿工作,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正在通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正在制作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量的锂电池发生连环爆燃,火势猛烈燃烧扩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并快速扩散到楼上的居住区域和周围的建筑。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总公司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相关部门责任履职情况

岗贝社区有专职安全巡查员8人,分为3个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55家企业的安全监管,并与每家企业每年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社区书记、主任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8次(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岗贝社区巡查员分别于20xx年6月6日、7月6日对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赛格电子市场3层24区3号铺位进行了2次消防安全检查,现场为办公室,没有发现存放锂电池,但均未能提供检查记录和有关映像记录资料。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大量违规存放在商铺内的电池爆燃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其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李少波,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4、王丰森,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5、张军,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工程、消防安全,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在平时巡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李少波。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铺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处理。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王丰森,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张军,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建议东莞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作出处理。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由岗贝社区安全办主任叶灼坤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应深刻吸取“9.11”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力度,狠抓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以铁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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