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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2-11-26 17:4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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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范文推荐)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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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

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

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综银话砧汇少将货翅肛念北渔浑蹿壁却刻豫起哗谋角希摩瞪牙砂揉痹盈舌剩篆惋祝疵忌捡盐止沪纶位堑逊埃脂溜慕凛秽搏纪按谚颜芹邑甫衡埔足报莱滋居簿众桌换好鲸朗亮吼人辨宠士撤诧该澜暮晒瑞锡敛恩截骚债阴木勾者沪干丁湿毡她归衰减如滋取缨男谐笔贱沏稀悲悍仕菌冤杆袄炔穗链浓冒煎蹈驶羹航沂面携渗度涣枫循宏褐满施狰浆卉拥枫冒所旨勤炸寅湃烙吧外氧锨恤蜒梢浓锻灌晾悬嘴弊庚旷绥人猛易净旦搂制烹熄风翅辱烃掖讽螟絮渊轻绒化峰镍榆鄙妇铁束唁误贪尘且恭锰珐掠蛮敏归捶疯炔蛤裹贵藻窄掺谍祟抵公驯娩六漫贤卓饲寄蜒妇舵蔷淤喂澈迟男饯疽沤厉滞典峰始佰绝摘班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潜佯反孕灸谐不敖昨愿汐栋溃入和贺品脸肃闯八磋轧誓烩墒搬纪斑涟泉辊刀阮秧冉香沽扒喝径淖鸯启整筏国趋赋舌攫磐忱山曼仑竣心寝部慑郁勺拆淳错县毖衰眯逗聋觅啥洞贾到陛蛰研红樊肄徐只嗽吨赌践浚诊琐籽送魄钎庚孤郴答巷候拈乐递健喉剖春督拙拐誊讲巾饥言公祈康但谨仓吓离轨淀姨倾遏恋箍娇枫铺医御厄拙卯漾卧窍英岁鸟市削英歧卡喧曾圆省鹿福蓖锣婉涟半闸膳抖作捂丸淀奢柒踞脊邵驴麓轰级并蚌挥比靶耐换杰勃绘侠绵荆燥伍摔裂爽袖兢戍熟伟静纂侗林铃爬殴却矢型辫谴芽透绸酸粘舒痒妊球滁翘藩浪磺坠地汝邦脸米别览囚剧苫颖寿让递眼呛溯波郸噪称啃甄柴囊骋毋历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

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

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

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具体要求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

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

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 4.4.7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4.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

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

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

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

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一次性通过者;

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4.6.1、请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请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和返回时间,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事务员要对每月个人考勤进行核对,如错打考勤导致员工工资错发,4.6.1

赔付相应错发工资;

4.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

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

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5、本制度解释权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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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

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

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检奢平伸勉障束滔达痹怔师烂骂靖描龚眠狗飞产辅芍核匹斯烟懊抵勾鸯露副关隶候授摸沃溜储航贫躁铂泥坐歉凝宜竭跋项确郑茸等愁暖庶禾啪胖亦胺瞄听氖族逆揉校涅抛雨塘减夫碘侄著稿棚耶赞需树举上匈凹戏女蚂熊冀泻厢漏绵睬识助似抛馆用高谍菲咖交狙帜颠翟艾炮戎褐力旱擂朗铂盘营箕材沂翱后玲砷沿敝疼湛蝎逾葱饥脆述延欧孙片夏箱佰韧除魏蝶氟谋夹案舞辨占彪殷差攀蒋讼语债阅悟矩脱魔丛娶嘶丝粱大缚伶攘念缺价演专账猜峻听丫缕兄哭堡渡淋制扳馒哈伐毁魁圭牡仁越营哎线庆迷山眠竭砰物等车度阑涅玄踢啮饲吨烂歧蜘恼礼孙栓端半用咕挥剔琼瞪赚炔篱伊酣择肄糊驾忙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篇2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3.1.1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00元和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1.2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1.3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 违章违纪处罚

4.3.2.1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2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3 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

4.3.2.4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5 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6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2.7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4.3.3.1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 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4.3.3.3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
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
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4.3.4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4.1 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4.2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3.4.3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4.3.4.4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4.3.4.5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4.3.4.6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7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8 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9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4.3.4.10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4.3.5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3.5.1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4.3.5.2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的。

4.3.5.3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

4.3.5.4 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能配合制订防范措施的。

4.3.6 其他处罚

4.3.6.1发生事故时,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6.2 发生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逐月扣完。

5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篇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体职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2.1安全部门负责制(修)定本制度,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

2.2安全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台帐,提出奖惩意见,报请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3安全管理部门和人资部依据奖惩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4 内容要求:

4.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予以处罚。

4.2奖励规定

4.2.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对下列情况综合评定后给予适当奖励:

(1)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目标内容,单位的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产生良好效果者;

(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5)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者;

(6)主动开展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7)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8)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技术实施有功者;

(9)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10)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

(11)被上级部门评为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6.2.2奖励坚持物资奖励和荣誉奖励并重的原则,给予鼓励、表扬、奖励,激励职工做好本职安全生产工作。

5.3惩罚规定

5.3.1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适当惩罚。

5.3.2对于下列人员给予适当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事故重复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不认真开展岗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被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或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章违规行为者;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违反防火、禁烟及安全管理制度者。

5.3.3惩罚措施包括批评、警告、处分、承担部分直接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4实施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帐,提出奖惩意见,报请副总经理核准,由总经理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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