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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发布制度3篇

发布时间:2022-12-23 16:55:03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新闻发布制度3篇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校园网信息发布与管理制度  为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学校信息,全面展现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新闻发布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新闻发布制度3篇

篇一: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校园网信息发布与管理制度

  为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学校信息,全面展现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1、学校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校概况、学校领导、学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组室设置及学校新闻信息等。2、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电话,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人才信息,招生、毕业等工作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二、信息发布的方法与要求1、各组室要有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Web网页,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2、各组室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3、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可配备学生网管员指导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4、各组室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原则。5、各组室主责的内容由各组室自行管理,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6、信息上传需经信息中心审核同意,并由信息员保留原始记录.重要信息必须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7、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上网:⑴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⑵以学校的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⑶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⑷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⑸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⑴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⑶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⑸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⑹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⑻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⑼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9、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将在每年年终进行网页制作总结评比,对优秀的信息员和管理员进行表扬,并适当进行奖励.三、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四、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五、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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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新闻网的运行和管理提升我校新闻稿件质量制定了新闻发布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发布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新闻发布管理规定如下一学校新闻网的指导思想一新闻网宣传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唱响主旋律

  新闻发布管理规定

  一、学校新闻网的指导思想(一)新闻网宣传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唱响主旋律。(二)深入实践“三贴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广泛宣传报道我校在各项工作中的动态和成绩,宣传报道学校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二、学校新闻网的内容要求新闻网在学校首页(http://www.sit.edu.cn/)发布的新闻按内容性质分为两个层面:“学校要闻”和“校园快讯”。1.“学校要闻”内容具体涵盖:(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的新闻;(2)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新闻;(3)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各类重大活动、会议的新闻;(4)学校在人才培养、教学成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5)学校组织、承办的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活动的新闻;(6)学校开展的重要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的新闻;(7)学校部门或师生获得部级及以上荣誉的新闻;(8)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9)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

  (10)各部门、各学院(部)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工作等新闻。

  2.“校园快讯”内容具体涵盖:

  (1)各部门、各学院(部)围绕学校内涵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新闻;

  (2)各学院(部)开展教学、科研、党建、管理、学生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特色活动的新闻;

  (3)各部门、各学院(部)贯彻学校重要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活动安排的报道(为避免重复,原则上只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独特性的信息);

  (4)各学院(部)师生获得省部级以下荣誉的有关信息;

  (5)各部门、各学院(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的新闻;

  (6)各学院团、学条线开展的有典型意义、示范效果的主题活动的新闻。

  3.不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新闻(建议可在二级部门网站上发布):

  (1)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部署会、调研会、协调会等新闻;

  (2)各部门、各学院(部)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的新闻;

  (3)已有首页新闻网中曾报道过的同类活动的新闻;

  (4)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原则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报道可在“上应人物”栏目发布);

  (5)部门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建议在第一条报道下面作链接);

  (6)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三、学校新闻网新闻的审核流程

  学校新闻网的新闻发布建立分级审核制度,以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

  (一)“学校要闻”新闻稿三审制

  1.学校要闻中发布的新闻由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本单位主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并在新闻稿左下方注明审核领导姓名后,报送宣传部新闻网责任编辑,宣传部收到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上传的新闻稿则视作是经过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过的,其它途径报送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受理。涉及重要的学术成果以及重要人物的学术经历,还需同领域专家审核把关。

  2.涉及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新闻,要求新闻提供者自行提交给党办、校办审核;如有必要,由党办、校办再呈报校领导审核。

  3.由宣传部采写的重要新闻稿,应在完稿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宣传部负责人完成审核。

  4.新闻网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内容、文字的表述、新闻图片的选择等方面。

  5.宣传部主管网络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对新闻稿进行三审,负责稿件的舆论导向性或意识形态把关、发布位置确定。

  (二)“校园快讯”新闻稿二审制

  1.校园快讯上发布的新闻由各部门、各学院(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的新闻稿,经本单位主管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并在新闻稿左下方注明审核领导姓名后,报送宣传部新闻网责任编辑,宣传部收到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上传的新闻稿则视作是经过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过的,其它途径报送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受理。

  3.新闻网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内容、文字的表述、新闻图片的选择等方面。

  4.对写作质量差或无明显导向意义的稿件,新闻网不予采用,由责任编辑发送退稿信。

  (三)新闻网新闻时效性要求

  1.新闻来稿要突出时效性,重大活动随时报道,重大实时新闻原则上于当天发布,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2.各部门、各学院(部)拟在学校要闻发布的新闻,原则上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上传稿件。

  3.各部门、各学院(部)拟在校园快讯发布的新闻,原则上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传稿件。

  4.假期期间,新闻稿提供方在提交电子稿之后,要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

  5、超过以上时效规范的新闻,原则上不予以发布。

  四、学校新闻网的投稿要求

  (一)严格把控新闻稿件的质量

  1.各部门、各学院(部)要站在对学校形象负责的高度,规范有序地开展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对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宣传策划和报道;各部门、各学院(部)主管网络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送审新闻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网站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新闻稿件应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真实准确,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3.新闻稿件中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4.新闻稿件应一稿一主题,原则上不得夹杂通知、通报、表格等内容。为增强宣传报道的生动性、感染力,一般与活动有关的新闻要求配有新闻图片,图片须紧扣新闻主题,画面保持清晰。

  5.所有新闻稿件在标题下,应注明供稿单位、撰稿、摄影等人员的姓名,并在稿件左侧最下方注明审核领导姓名。

  6.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各部门工作的组成部分,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对每一篇新闻稿件要认真审核把关,并将新闻宣传通讯员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宣传部将定期公布各部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年终将对新闻宣传通讯员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年度新闻信息报送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

  (二)新闻稿撰写要求

  1.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除重大新闻的标题要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一般新闻标题用“学校”、“我校”即可;而各部门、单位稿件中不能使用“我们”、“我院”、“我系”等第一人称。

  2.新闻标题要简洁、客观、有新意,标题最多不超过28个字,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3.新闻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在1000字左右,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

  4.除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5.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可以具体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

  6.新闻人物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三)新闻图片要求

  1.新闻稿件一般应配发相关图片,图片一般在2~3张。

  2.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3.图片选取应要涵盖全面。

  4.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应出现两次。

  5.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每张图片图像分辩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

  6、图片务必以jpg格式单独发送,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

  

  

篇三: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是指学院及其所属部门名义,通过校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的管理,主要包括:学校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等。第三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的方针,积极营造健康舆论氛围,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促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第四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管宣传的原则。(二)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二章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主要指学校主办和学校各部门自

  办的可以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的平面媒体、影音媒体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等。

  第六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一)报刊、广播台等传统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执行和学校有关规定。

  (二)XX学院校园网主页由委宣传部负责建设与管理,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院系、部门所建立的二级网站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委宣传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建设中,涉及有关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应统规范。

  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一位主要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配备新闻宣传通讯员或媒体管理员,承担本部门媒体的建设、管理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第三章学校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第九条学校新闻实行二级采编制度。(一)委宣传部负责学校重要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全校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学校的重大改举措、重要成果和典型人物事迹等新闻的采编。(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本部门创造性的工作成就,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及具有一定新

  闻价值的会议、活动等新闻的采编。第十条学校新闻实行分级和分类审核制度。(一)在XX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发表的稿件,由委宣传部负

  责人审定。(二)各部门通讯员采写的、拟投送校级媒体的新闻稿件,

  须经本部门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审核同意。涉及校领导参与活动的新闻,须报请校领导审核同意;涉及外事活动的新闻稿件,还须经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

  (三)宣传部和各部门审核新闻稿件时,要对涉及学校发展数据、民族和宗教、保密等问题和事项严格审核,从严把关。

  第十一条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具有新闻价值的可予以发表。有关常规性的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稿件,可不予发表。

  第十二条新闻采写要求: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原则,避免采写一般性、常规性工作。2.准确使用语言,新闻中涉及校领导、部门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3.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4.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采写,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谓。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XXX、XXX等,,的简略形式。

  7.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供稿署负责人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各部门二级网站发布的新闻,原则上按此条要求采写。第十三条上传新闻稿件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1.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半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2.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部门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部门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3.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后台稿件时须明确填写撰稿人姓名,原则上不接受署名为学生个人或

  学生社团的稿件。第十四条要精选新闻图片。图片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一

  般不突出个人;数量以1-3张为宜,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增加。图片上传需为Jpg格式,规格为600*400像素。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逐图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真实性。新闻内容须真实,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

  2.及时性。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当天上传,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上传,超过两个工作日的,校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原则上不予采用。

  3.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

  第四章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委宣传部统归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新闻信息。第十七条学校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各部门通讯员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适合于校外媒体发表的,委宣传部可直接。第十八条学校欢迎校外媒体记者来校采访。

  (一)委宣传部邀请或同意的校外媒体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二)各部门因工作和活动报道需要,拟邀请校外媒体记者来校进行采访的,须经委宣传部同意。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第十九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事件。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及时、客观和准确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综合调查和详细核实后,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未经许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相关信息,不得接受校外媒体采访。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可视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现场发布。(二)通过校内外媒体发布。第二十二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做好网上网下舆论的引导工作,引导师生和公众客观、全面、准确认识突发事件。不得传播谣和虚假信息。第六章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委宣传部部长或校政办主任担任。第二十四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一)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在学校领导指导下,具体实

  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二)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

  关注的问题,根据学校委和行政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三)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

  (四)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的范围(一)学校重要政策、重大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二)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成果及典型经验;(三)学校及各部门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校突发事件等;(五)对新闻媒体有关学校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六)其它应向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新闻信息。第二十六条新闻发布的形式(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或公布声明;(二)组织邀请记者采访;(三)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四)通过校园网主页、校报、官方微博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二十七条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一)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学校委统领导、政共同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委宣传部作为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统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三)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委宣传部按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规定,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和发布的准备工作,及时向校委、校行政汇报;新闻发言人负责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四)学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准确、全面的材料,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五)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二十八条新闻发布的相关要求:(一)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未经授权,学校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经校委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的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可由委宣传部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

  布会或记者招待会,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第七章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考核与奖励第二十九条校委宣传部应利用“校园网站站群系统”加强

  对新闻撰稿人的业务指导,每半年举办一次宣传委员培训,以提高其新闻采编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条新闻宣传工作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新闻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校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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